民政局與管委會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彭揚凱 秘書 9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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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民政局業務項目有哪些
- 12個區公所業務督導
- 鄰里工作推動(里鄰長、鄰里公園、活動中心……)
- 宗教團體管理與藝文活動
- 戶政業務
貳、民政局為什麼要辦理管委會課程?
面對新形勢的新嘗試
- 既有鄰、里的基層組織架構,不足以因應日益多元的地方民眾需求,還有日趨複雜的公共事務推動之需要。
- 以公寓大廈做為社區範疇的居住型態,和以管委會為第一線自治組織,是都會化的必然趨勢,相對地,民政局(市府)在推動地方事務時,需對此有新的思考與調整,即如何配合此新興力量推動草根自治工作。
- 管委會運作實為現代社會草根自治的基礎實踐,其良莠反應公民處理公共事務的可能與侷限;尤其是積極參與管委會事務的人們,可視為新類型(不同於傳統地方頭人)具公義精神之公民表徵,或許(應當)可跟地方公共事務產生不僅限於公寓大廈範疇的進一步連結。
參、民政局與管委會有怎樣合作的可能?
- 建立管委會與里鄰體系制度性橋樑
- 管委會主委(幹部)擔任鄰長
公寓大廈作為里的次一級自治單位(鄰)
- 補助里長建設經費/回饋金使用建議
- 促成地區間管委會協作機制
- 集體談判、協商(第四臺、固網、保全等……)
- 社區安全(巡守隊、監視系統、感應照明……)
- 資源引介或投入
- 綠美化
- 友善鄰里
- 地區環境改造計畫(閒置空間再利用、特色巷道等……)
聯絡方式
民政局網址:http://www.ca.taipei.gov.tw
E-mail:work182@civil.t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