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與警政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陳泗龍 專員 9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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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如何與警察機關配合,達到維護治安之目的:
一、法源:
- 內政部81.1.3台(80)內警字第8073301號訂頒「公寓大廈及社區安全管理辦法」,第四條:市e守望相助規劃輔導組,區e公寓大廈及社區安全管理輔導組,e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社區守望相助委員會
- 總統84.6.28華總(一)義字第4316號令公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公寓大廈治安維護配合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八十五年全國治安會議犯罪預防組決議第六項:
- 第一目:積極推行社區守望相助。
- 第二目:普遍推廣家戶聯防及警報連線系統。
三、內政部87.3.12台(87)內警字地8702078號函頒「建立全國社區治安維護體系——守望相助再出發推行方案」。
四、台北市政府87.6.6府警保字第8703901000號函頒「建立全國社區治安維護體系——守望相助再出發推行方案實施計畫」:
- 規劃分工:
- 宣導座談:
- 建立體系:
- 建立基本資料
- 健全組織及成立巡守隊
- 結合保全業
- 輔導裝設保全設施
- 運用聯繫:
- 講習訓練:
- 獎勵慰問:
五、安全設施補助規定(錄影監視系統、家戶聯防與警民連線系統)
六、里巡守隊及公寓大廈巡守隊成果統計表。
七、獎勵計畫:工作三年以上(市長獎狀)一年200小時(免費參觀市政建設),三年600小時(優良志公斤鑽獎)
八、巡守員執行勤務傷亡慰問金給與要點(六個月內申請),死亡(重殘)200萬元,門診七次以下(未滿)3000元,住院未滿七日或門診七次以上(10000元)
貳、如何減少治安死角:
一、成立犯罪預防宣導團
二、治安風水師
三、居家及金融機構安全檢測
四、警察服務連絡站
五、愛心商店
六、護童安全走廊
七、鷹眼專案(辨識累犯)
八、防竊對策
九、志工服務(安全設施、里巡守隊)
十、強化社會治安行動方案(偵察與預防雙管齊下)
- 五掃:掃黑金、槍毒、強盜搶奪、竊盜、科技犯案
- 二防:防飆車、縱火
- 一快:快速打擊、全面緝逃
- 一保:保護婦幼安全
- 一健全:健全預防犯罪機制
參、公寓大廈評鑑督考要項:
第一名貳萬元;第二名壹萬伍千元;第三名壹萬元
肆、里巡守隊督考評核:(分七個等級)
第一級22萬,第二級18萬,第三級15萬,第四級12萬,第五級8萬,第六級5萬,第七級3萬
伍、警察機關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破案實施要點:
79.2.14內政部警政署(79)警署刑偵字第6239號(1-20萬),直接證據特殊重大刑案(1-10萬),普通刑案(3000-1萬)
陸、台北市人民協助警察拘捕人犯傷亡濟助辦法:
一、死亡:撫恤金250萬元,殯葬費最高30萬元。
二、因傷致殘:核實支付醫療費外,並給予撫慰金。
- 全殘:150萬
- 半殘:100萬
- 部分殘廢:70萬
柒、內政部守望相助巡守隊巡守員慰問金支給要點:
每人2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