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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公司 先溝通再立約 過程拍照存證 遇搬家流氓可報警

【 2003-09-23/聯合報/E3版消費/記者翁桔裕台北報導】

開學搬家旺季到,消費者與搬家公司發生糾紛的事件頻傳。長期關注租 屋、搬家等問題的崔媽媽基金會表示,事前接洽2家以上的搬家公司比 較,請對方到家中當面溝通、估價,並詳列書面條文,都可避免現場發 生糾紛。

崔媽媽基金會公關黃小黛說,雖然大型搬家公司會明定制式流程和收費 標準,但仍有俗稱的「搬家流氓」橫行。接洽時可先打電話,如果對方 一開始未報出正確公司名稱,可能就是一再改換名稱、電話的不肖業 者。搬家時包括物件大小、走道寬度、步行距離、貴重易碎物品多寡等 因素,都須考慮在內。大型垃圾的清理、裝箱等工作,通常並不由搬家 公司負責,消費者要弄清楚。

搬運過程時最好拍照存證,貴重物品不妨親自釘著。如果不幸遇上搬家 流氓,發生扣車要求加價的情況,可報警處理。崔媽媽基金會每個月會 有由消費者評鑑產生的「優良搬家公司」名單,消費者可上網 http://www.tmm.org.tw/ 瀏覽或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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