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自2003年崔媽媽開始對弱勢民眾做居住相關服務後,發現弱勢者租屋,不單是有找屋的困難,在支付押金、租金方面也常是弱勢者煩惱的問題。
有鑑於此,崔媽媽開始構思如何再更深入的幫助這些弱勢民眾,讓這群急需轉換環境的家庭,能儘速穩定生活,重新站起,因而在今年度推出了弱勢家庭的押金代墊服務,期能幫助弱勢家庭先免除籌措押金的痛苦。
但因資源有限,只能先針對有急迫需求的弱勢者做優先服務,而根據服務的經驗來看,發現受暴婦女在居住上確有其急迫性,故對象的設定,先以家暴或單親的類別為主,希望能藉由暫時的代墊幫助,助其穩定居住狀況,以面對日後重新開始的生活。
- 申請對象:
須符合以下資格- 受家暴之婦女或單親家庭,有租屋需求,並有支付押金困難者
- 限搬遷前後居住地為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
- 限由社福機構代為申請,並經社工員評估確有需求者
- 申請時間:
- 當案主確定開始找屋後即可送件,不受理簽約後之申請
- 若有其他特殊狀況者,可視狀況調整。
- 申請辦法:
申請單位請自行至崔媽媽網站下載押金代墊申請表,並與本會聯絡。 - 申請應備文件:
- 押金代墊申請表
- 檢附兩年內已申請之福利項目明細
- 申請個案之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 其他證明文件(如重大傷病卡、低收入/中低收入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保護令、居留證…),檢附影本。
- 申請金額及代墊期限:
- 押金代墊金以租賃契約中約定之需支付押金金額為上限。
- 押金代墊金額最高補助15,000元。
- 押金代墊支付額度,須由本會審查委員審核,確定代墊額度。
- 押金代墊期限視案主與房東簽約期限為原則,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 進行方式:
- 由社福機構替案主提出申請。
- 審核完成確定補助金額後,交付案主代墊金額前,須簽具「切結書」、「代墊款領據」,一式兩份,一份案主收執,一份本會留存。
- 確定代墊金額後,本會人員將陪同簽約,對房東說明押金代墊方式;或由送案單位主責社工協助案主簽約。
- 案主簽定完成租賃契約後,須傳真或郵寄契約書影本至本會留存。
- 審核時間:
申請案件審核於文件齊全後之二週內完成審查,審核結果將再通知送案單位及個案。 - 配合事項:
- 若個案申請押金代墊通過,個案後續居住穩定狀況,請送案單位協助留意,有任何狀況與本會連絡。
- 若送案單位在案主租約期滿前結案,請回報本會並告知後續服務案主之社福機構,以利本會進行追蹤。
- 租約期滿前二個月,本會將主動與個案聯絡,詢問個案居住狀況,並提醒個案是否續租/搬遷/返還等事項。
- 其他:
- 有關押金返還、續約等方式,請向本會人員詢問。請送件申請之社工人員,確實告知本代墊規則,若申請人無法於時限內還款,請主動與本會聯絡。未於約定時間內完成還款,本會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以上相關規定,本會保留方案內容變更之權利。
聯絡電話:(02)2365-8140分機131
傳真電話:(02)2368-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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