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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4日(三)記者會 採訪通知
主辦:立法委員洪秀柱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賴幸媛國會辦公室、崔媽媽基金會
(按筆劃排列)
從東華大學楊姓女學生自殺114事件談-教育部應負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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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7年1月24日(三)早上9:30
地點 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1F),地址:臺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
一、 事件
針對東華大學十八位學生因為租屋權益問題遭到房東以毀謗罪提出告訴,並導致女學生楊超甯上吊自殺事件,崔媽媽基金會將於一月二十四日(三)聯合
立委洪秀柱/賴幸媛、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退休教授 華昌宜、學生家屬 楊超甯父親 楊建志/兄 楊超智、台北科技大學教官
王秋蘭、東海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外服務中心負責人 李威揚、「學生團體代表」陳柏叡、「崔媽媽義務法服律師團代表」李明洲、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聯合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提出學生租屋政策,針對學生租屋部份提出:
- 設立「學生住宿組」,成立「校外賃居處理中心」:並針對學生人數提出相對行政人力,並給予足夠之專業訓練及組織經營輔導。
- 規劃成立「北中南東租屋糾紛調處中心」,並迅速提供教官或行政人員諮詢管道。
面對全台灣高達一百六十餘所的大專院校、及二十餘萬名在外租屋的學生、及歷年曾出不窮的糾紛困擾,教育主管機關有必要以更積極的政策做為處理學生外宿賃居問題。
列席代表:
- 教育部 (邀請中)
- 立委 洪秀柱
- 立委 賴幸媛
-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退休教授 華昌宜
- 學生家屬 楊超甯父親 楊建志/兄 楊超智
- 台北科技大學教官 王秋蘭
- 東海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外服務中心負責人 李威揚
- 學生團體代表 陳柏叡
- 崔媽媽義務法服律師團代表 李明洲
-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 呂秉怡
| 發稿單位: |
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 |
| 發言人: |
呂秉怡(執行長)(02)2365-8140轉211 ■BBC.0950-332-844
馮麗芳(租屋部主任)(02)2365-8140轉235 ■0935-98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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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黛(執行主秘)(02)2365-8140轉232 ■0930-85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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