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專生校外賃居現狀與建議修訂方向
200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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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 |
建議修訂方向 |
- 全省大專院校僅40餘校成立專責住宿組,其餘均由生輔組擔任。
- 各校專責人力及資源普遍不足,導致無法照顧數量龐大外宿學生。
- 多數學校訓輔人員與學生配比超過1:1,000。以台東大學為例,校外賃居的學生有2,600名,僅有一位專責訓輔人員負責外宿輔導工作;以東華大學為例,全校有6,700位學生,但卻只有5位教官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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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充足人力/物力資源 |
- 無足夠專業輔訓輔人員可協助學生解決問題
- 專責人員法律常識、糾紛調處經驗不足
- 專責人員流動率高
- 賃居輔導know-how未能有效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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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訓輔人員專業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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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協助糾紛調處專責機制 |
- 僅有「台北市北區大學生租屋合作組織」七校成立
- 各校各自為政,分散力量,賃居服務資源不能做有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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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各校區域性的互助聯盟 |
- 多數學校會舉辦租屋講座,但場數及頻率不足
- 學生缺乏租屋法律常識、及與房東溝通技巧
- 學生不關心自己權益,導致訓練成效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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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同學的租屋權益意識 |
| 發稿單位: |
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 |
| 發言人: |
呂秉怡(執行長)(02)2365-8140轉211 ■BBC.0950-332-844
馮麗芳(租屋部主任)(02)2365-8140轉235 ■0935-98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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