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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大專院校學生賃居輔導研習
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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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97年大專院校學生賃居輔導研習
- 日期:97年12月04至05二日
- 地點:桃園龍潭渴望園區
- 主辦單位:教育部軍訓處
- 承辦單位:崔媽媽基金會
- 內容:本次研習以「學生宿舍安全」之議題探討與作法分享,透過研習活動,達到經驗交流及學習之目的,提供學員專業的租屋法律常識,加強法律概念,以能儘速調解學生賃居所衍生之問題,達到減輕業務負擔及對學生生活教育之功能。
為強化學生賃居輔導業務承辦人相關知能,俾有效提升住宿安全與輔導管理品質,降低災損維護學生安全;教育部於97年12月04至05二日假桃園龍潭渴望園區,舉行「97年大專院校學生賃居輔導研習」,預計各大專校院校162位住宿組或賃居輔導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參加。教育部軍訓處將主持綜合座談,與研習人員交換意見與心得。
本次研習以「學生宿舍安全」之議題探討與作法分享,透過研習活動,達到經驗交流及學習之目的,提供學員專業的租屋法律常識,加強法律概念,以能儘速調解學生賃居所衍生之問題,達到減輕業務負擔及對學生生活教育之功能。為課程主軸:
一、針對學生居住安全議題多所探討:
本年度課程將鎖定在學生居住安全上多所探討,先由校內實務工作分享經驗開始,由校方角度初談,如何減少居住危機的方法,如何利用最少人力完成最耗時間精力的校外賃居安全訪視。
二、引用校外專業人士的協助:
賃居安全透過在地的警消單位共同合作,確能減少危險的發生,透過警消單位的合作、經驗分享,提供各校實務操作的參考。
三、加強法律觀念的深度:
提供各校對於處理糾紛最實際需要的賃居法律,自96年度賃居法律課程由以往1小時,增加為3小時,本年度仍延續3小時時間,藉由完整法律經驗講解,再搭配各類案例分析討論,更可加深學員對於相關法律的認知。
四、透過分組討論了解實務操作之困難點:
各校對於賃居業務運作必自有一套內功心法,若能透過討論互相激盪出更多火花,是助益;若能藉由討論得知運作困難或需求,是解決問題。
五、提供「賃居工作輔導手冊」:
崔媽媽於民國90年起走訪各校,足跡踏遍北中南東離島(澎湖),完成近300場學生校外租屋講座,在觀察各地區校外賃居狀況與了解各校賃居業務操作狀況,再輔以本身近廿年之租賃相關實務經驗,可整理出一給各校實務工作者之作業操作手冊,減少推動業務的摸索期。
教育部自92年起每年定期舉辦賃居輔導研習,對提升學生住宿安全與輔導管理品質、降低災害與損失均有極大助益,相信在這兩天的意見交流與經驗分享後,必定能夠使各校在學生賃居輔導與服務工作上愈臻精進。
97年度大專校院學生住宿與賃居安全輔導人員研習活動
| 日期 |
時間 |
活動內容/課程名稱 |
授課講師 |
十 二 月 四 日 |
10:00~10:10 |
始業式 |
教育部軍處第二科 林科長曉瑩 |
| 10:10~12:00 |
「活著離開」-消防法令與火警案例檢討預防 |
內政部消防署 林金宏老師 |
| 12:00~13:30 |
午餐 |
| 13:30~14:20 |
學生住宿與賃居安全認証 |
台中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 陳作豪所長 |
| 14:20~14:30 |
休息時間 |
| 14:30~15:20 |
BOT實務經驗分享 |
成大基金會 陳長庚老師 |
| 15:20~15:30 |
休息時間 |
| 15:30~17:20 |
分組討論- 落實校際間學生租屋資訊整合與服務
- 如何加強住宿安全教育觀念宣導
- 如何推動「學生外宿安全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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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 月 五 日 |
8:30~9:20 |
輔導人員賃居訪視及問題處理要領 |
東海大學 李威揚主任 東海大學 黃進福先生 |
| 9:20~9:30 |
休息時間 |
| 9:30~12:00 |
賃居相關法律 |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 黃儁怡律師 |
| 12:00~13:00 |
午餐/休息 |
| 13:00~14:00 |
分組討論心得報告 |
教育部學生軍訓處 王處長福林 |
| 14:00~14:10 |
休息時間 |
| 14:10~15:00 |
綜合座談會 結業式 |
| 15:0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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