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背景
- 2004 年10月『崔媽媽』首度開辦『弱勢案主居住輔導員訓練課程』,受益學員已近300名,從學員課程經驗的回饋發現近七成社工員曾經遇過案主找屋需求及租屋糾 紛,近七成社工員每年會遇到10-20名服務對象有租屋需求。從2008年開始,本會將『弱勢案主居住輔導員訓練課程』擴展至大台中地區,以協助大台中社 工人員協助弱勢居住服務的養成及深耕。
- 本次課程整合弱勢居住服務中,及助人者會經歷的服務層面,包含法律、找屋、簽約、搬家 幾個過程,邀請相關師資作深入淺出地講解與練習,透過課程,協助學員更深入瞭解租屋扶助過程中需特別注意的法律行為及從旁協助的方式。並結合今年崔媽媽弱 勢搬家扶助方案擴展,課程將針對社工人員如何協助弱勢案家申請搬家補助流程及注意事項做說明。
二、計畫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
- 指導單位: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
- 贊助單位:維他露基金會
三、辦理方式及內容:
- 課程時間:2009年6月12日(五)
- 課程地點:台中市維他露基金會館 一樓會議室(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23號一樓)
- 報名方式:請以傳真或電郵至方式回傳報名表。
- 聯絡方式:聯絡人:林社工 分機131
電話:(02) 2365-8140
傳真:(02)2368-3073
E-mail: weiling@tmm.tw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69巷2-3號2樓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下午1點至晚上9點 - 參加對象:
- 台中縣市社福相關機構社工人員、業務相關人員及及對此課程有興趣之社會人士等。
- 本課程預計招收及培訓學員40~60名。
- 課程費用:
- 免費(本課程不供應午餐)
- 本次課程提供學員5小時時數證明。
- 上課地點有飲水機,請自備水杯。
2009中部地區「弱勢個案居住輔導員訓練課程」
| 時間 | 課程名稱 | 課程內容 | 講師 |
|---|---|---|---|
| 09:30-10:00 | 報到 | ||
| 10:00-10:10 | 開幕式 | 呂秉怡執行長(暫定)其它貴賓 | |
| 10:10-11:00 | 租屋問題面面觀--租屋法律概念與案例分析 | 租屋的基本法律概念,包括訂金、押金、租期契約內容等等,以及相關的租屋糾紛案例處理分享 | 崔媽媽基金會董事暨義務律師 陳君漢 |
| 11:00-11:10 | 休息時間 | ||
| 11:10-12:00 | 租屋問題面面觀--租屋法律概念與案例分析 | 租屋的基本法律概念,包括訂金、押金、租期契約內容等等,以及相關的租屋糾紛案例處理分享 | 崔媽媽基金會董事暨義務律師 陳君漢 |
| 12:00-13:10 | 午餐時間 | ||
| 13:10-14:20 | 簽一份安心的租屋契約--租屋契約陷阱大蒐密 | 針對坊間契約的問題提出正確概念,並協助學員實際操作契約訂定過程。 |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 馮麗芳 |
| 14:20-14:30 | 休息時間 | ||
| 14:30 -16:00 | 一起找到好房子--弱勢個案租屋、搬家過程及社工角色介紹 | 弱勢個案租屋、搬家之需求問題歷程、社工之協助角色及可用資源介紹 |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 馮麗芳 主任 |
| 16:00-16:30 | 問卷填答、賦歸 | ||
課程報名表
| 2009中部地區《弱勢個案居住輔導員訓練課程》報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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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別 | ||
| 服務單位 | 職稱 | ||
| 聯絡電話 | 傳真電話 | ||
| 手機 | E- mail | ||
| 聯絡地址 | |||
| 參與本課程次數 | □第一次 □二次以上 | ||
| 服務單位性質 | □社福中心 □兒少 □婦女 □身障 □老人 □醫務 □其它 。 | ||
| 課程訊息來源 | □公務公文 □崔媽媽電子報 □崔媽媽網站 □台灣公益資訊中心網站 □其他: | ||
| 對本次課程的期待及提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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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機構:崔媽媽基金會 聯絡人 :林社工 分機131 聯絡電話:(02)2365-8140 聯絡傳真:(02)2368-3073 e-mail :weiling@tmm.tw 聯絡地址:台北市106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69巷2-3號2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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