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規約眉角錄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要根除這些問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要求建商負起規劃日後管理維護方式的責任,在銷售時誠實地提出建物及附屬設施詳細的管理維護與設備更新計畫、成本估算與分擔方式。
由於建築法規的更改,目前新蓋大樓的公設都在25%到30%,豪宅產品更不用說,有的高達4成左右。而買了豪宅後,高比例、豪華氣派的公共設施的維持,也是消費者最容易忽略的問題。
建築業者挖空心思,想要在基本生活機能外再創造出更多的產品附加價值,但是如果不考慮日後管理維護,一旦建商餘屋賣完,停止支付高額的使用維護費用,就是居民面對現實、美夢變噩夢的開始。
沉重的公共設施
監察院日前對內政部提出糾正,要求盡快改正對消費者不利的法規。監察委員表示,內政部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造成許多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灌入坪數計算,讓購屋民眾買到太多虛坪,影響消費權益。
但消費者所受到的傷害豈止於購屋時高額的價金,高比例、豪華氣派的公共設施除了不實用、難以達到消費者原先的期待外,還經常為社區大樓居民帶來長期的痛苦和煩惱。
崔媽媽基金會公寓大廈顧問饒後樂表示,最近幾年集合住宅流行飯店風,建商賣房子喜歡強調社區具有五星級飯店大廳、迴廊、三溫暖、健身房、游泳池。電視或廣告傳單中總是出現穿著禮服、舉著香檳酒杯的光鮮男女,彷彿是出入宴會的上流社會菁英。一旁得體對應、面帶微笑的侍者烘托出豪宅主人的高貴富有。建商用文字、影像和穩重、充滿磁性的旁白反覆把買房子和成功、奢華、品味、地位等意象畫上等號,努力運用五星級飯店印象撩撥顧客的購買慾望。
但許多人搬進社區一段時間後發現,當初交屋那種高級飯店的感覺迅速消退。原來管理委員會成立後,先是嫌大廳水晶燈太浪費電,然後游泳池開放時間越來越短,接著三溫暖又因為某樣東西壞了無法使用。住戶進出照明不足的挑高大廳與空無一人的游泳池,不但體會不到任何尊榮精緻,反倒透出一絲淒清恐怖的氣氛。
饒後樂說,與獨門獨戶房子相比,集合住宅的優點在於共同使用特定資源。像是土地,高層建築在同一塊土地上創造出更多空間供人利用,讓使用者購買土地成本降低。另外當房屋一層一層向上堆積,樓下房屋的屋頂正好當做樓上房屋的地板。此外還有像電梯、消防設備、水電設施等,由多人共同分攤使用維護成本,自然比一個人負擔輕鬆得多。也就因為這種共同運用方式提高使用效率,遂使高樓不斷往上發展,成為都會地區的建築主流。建築業者挖空心思,想要在基本生活機能外再創造出更多的產品附加價值,但是如果不考慮日後管理維護,建商所規劃創造的公共設施不但無法發揮原始設計功能,反而製造問題煩惱。
以游泳池為例,明明只有一百多戶,建商卻規劃個挑高大廳,旁邊是室內標準五十米溫水游泳池外加專業級活水按摩池。購屋人抱著天天住五星級飯店、享受尊榮高貴的憧憬簽約訂購時完全沒有想到,要維持溫水游泳池、按摩池和三溫暖正常運作光是電費每個月就高達十萬,根本不是建商所說每戶月繳二千多塊管理費可以負擔。而且建商也從未提過未來該如何管理,一直要等到進住後才發現游泳池、按摩池等五星級設備怎麼總是少數幾位退休老先生、老太太在享受,才發現自己吃了虧,白白繳錢供別人享受。為了追求公平,住戶們在往後日子裏要為如何使用、誰該付錢這類問題吵來吵去。再過一段時間,為了節省經費與維持公平,大家決定設備零組件壞掉不再換修,游泳池、按摩池停止開放,大家共同體會另一種住在歇業五星級飯店的荒涼滋味。
類似的案例不勝枚舉,由於大多數購屋民眾無法體察建商在廣告示意圖上所勾勒出來的豪華美景就像鮮花一樣不能長久、各種高級設施、華麗陳設只不過是刺激購買欲望的銷售道具,也壓根沒去想附近的水療館、溫水游泳池即使業者努力宣傳、用心促銷也不保證可以持續經營,由缺乏專業管理能力、缺乏利潤動機又限制外人不得入內消費使用的公寓大廈經營又怎能長期運作的道理。一旦建商餘屋賣完,停止支付高額的使用維護費用,就是居民面對現實、美夢變噩夢的開始。
這樣的設備不要多,光是一項就會讓社區管理委員會與住戶頭痛不已。並引發更多紛擾並走向惡性循環。這種現象背後根源在於建商當初規劃設計只考慮自己的短期利益,只顧著創造夢想、假像把房子賣完,完全不為日後如何長期經營管理設想。購屋者詢問日後如何管理,建商制式化的答覆必然是由以後的管理委員會決定、或附近社區管理費大概每坪多少云云。消費者一時失察,讓建商閃避掉這個問題,就註定以後要為這些養不起的設施傷透腦筋。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要根除這些問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要求建商負起規劃日後管理維護方式的責任,在銷售時誠實地提出建物及附屬設施詳細的管理維護與設備更新計畫、成本估算與分擔方式,讓消費者預先了解自己以後得花多少錢、要如何使用與維護這些休閒公共設施。如果消費者購屋時能事前審閱並接受建商所提出的管理維護計畫,將促使同質性高、想法近似的居民購買,有助於日後共識的形成與良好公寓大廈管理的建立。
其實類似的規定在先進國家早已立法規範,但在我國卻完全付之闕如。建商追求短期利益,寧可犧牲社區居民長期利益,也要堅守那永遠不能說清楚的模糊空間。因此除非消費者清楚與建商之間目標衝突對自己所產生的不利影響,堅定要求建商負起管理維護規劃責任,否則類似的問題仍會不斷發生,繼續困擾社區大樓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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