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經律師,現任成新法律事務所所長。
1994年加入崔媽媽義務法律服務行列,為崔媽媽義務法服團創始人之一。崔媽媽法服團乃由劉鴻濃律師發起,號召三位大學同學,一同幫助崔媽媽創設的義工團,提供民眾免費的租屋、搬家、公寓大廈等糾紛的義務諮詢管道。
陳詩經曾擔任崔媽媽基金會前身之中華民國住宅及社區服務協進會創會理事,亦為東吳法律研究所碩士,專長領域為各類民事案件、公司清算、營造工程訴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001年為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年度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2002年經濟部商業司商業電子化人才培訓計畫-電子化營運作業管理班-電子商務法律講師、2003年台北市政府『九十二年度推動友善生活環境認證工作』優良公寓大廈任評選專案顧問、台北市政府『公寓大廈法律服務』專案召集人,並擔任崔媽媽義務律師團召集人。
陳詩經為人務實質樸,默默奉獻,並為崔媽媽基金會法務及相關部門人員開設每月一次的民法課程長達兩年,培育崔媽媽工作團隊的法務專業。
二十年,是個不算短的時間,嬰孩可以長大成人,成為社會的中流砥柱,對於非營利組織而言,更可以說是歷經滄桑,屢經蛻變,崔媽媽基金會從一些人凝聚一個理念,邀集無住屋者團結組織,到成立服務中心,設立社團法人,迄今成為基金會,歷經整個台灣社會的快速改變,經過時間的焠鍊而昂然立足於現今,一直展現出旺盛的生命力,令人激賞。
崔媽媽基金會的發展歷程,無寧是漸近多元而豐富展現,可以從法律服務的演進看出端倪,從初期租屋資訊的提供,建立了第一個公益服務的平台,伴隨租賃房屋的過程,租賃法律爭議亦不時發生,於是在民國83年間,崔媽媽基金會的租屋法律諮詢服務正式上線,從初期僅有三至五位律師上線,慢慢的吸引有志一同的律師、甚至地政士加入,除了建立租屋法律服務的流程和書面建檔,並且集眾人之力完成崔媽媽基金會的第一本租屋法律手冊,並且協助崔媽媽服務中心設立成為社團法人,一直到民國91年之前,義務律師對外提供租屋法律諮詢、對內則提供崔媽媽基金會相關事務之法律意見,義務律師的角色並未脫離法律顧問的範疇。
在民國91年初,崔媽媽基金會接下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的「公寓大廈管理研習營」的專案,正式跨足社區營造與公寓大廈服務的領域,義務律師在租屋法律諮詢外,同時開始提供公寓大廈法律諮詢,並且不只擔任法律顧問的角色,並且成為研習營的講師,介紹公寓大廈管理的法律觀念,在連續辦理「公寓大廈管理研習營」兩個年度後,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群人數更加繁增,使崔媽媽基金會可以跨入社區大學開設公寓大廈管理的帶狀課程,義務律師的角色產生第一次的成長改變,也因為義務律師的人數增加了,加上崔媽媽基金會再度跨足優良搬家公司的推薦,並由義務律師協助設立審議庭實際調處搬家糾紛,且在幾年內,因著崔媽媽基金會成為消費者保護團體,義務律師開始擔任消費糾紛的調解人,義務律師的角色更加多元。
憶往思前,在二十年前,沒人知道崔媽媽基金會將成長到什麼程度、跨足什麼領域,但是崔媽媽基金會在每一時期的ㄧ群人的努力之下,隨著社會的脈動及需要,穩健的跨出每一步,義務律師群也隨著這腳步亦步亦趨,在崔媽媽基金會的現在服務領域中貢獻所長,而在可預見的將來,崔媽媽基金會的成長,將會持續,義務律師在往後的日子,是否只是停留在律師的角色,或是在產生另一次蛻變,實未可知,而多年來,常常思考的是義務律師能否跳脫律師的眼界,以如何經營非營利組織的角度,投入崔媽媽基金會的未來發展,是可以深思並付諸行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