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EI MA MA Foundation for Housing and Community Services
 
  
   


   首頁→非營利組織女性培育工作坊→ELM心得報告

1999牟路思怡中華婦女領導訓練計畫
1999 ELIZABETH LUCE MOORE LEADERSHIP FOR CHINESE WOMAN
藝術教育組

尋找癥結 建立指標--從美國慈善機構評鑑標準談起

文/ 李應平(台北市文化局 研究師)

  身為一個非營利組織的負責人,該如何評估組織營運績效?身為一個贊助者或政府行政系統,又該如何檢驗受補(贊)助機構的經營體質?近幾年,台灣一直積極研究非營利機構評鑑的可行性,非營利組織負責人、贊助者、政府系統都希望能夠透過一個有系統、有公信力的評鑑指標,以作為檢驗組織經營績效、組織發展及是否值得贊助的參考依據。

  延續「美國法律架構下的非營利組織」一文,本文將引薦「美國慈善資訊處(National Charities Information Bureau,以下簡稱NCIB)」所研發的「慈善機構評鑑標準(Standards in Philanthropy)」,提供國內進行非營利組織評量時的參考。

  「美國慈善資訊處」(NCIB)成立於1918年,資金來源為一群關心慈善機構捐助金使用效益的捐款人,其任務在於提昇慈善機構營運資訊的流通,他們一方面相信捐獻者有權深入了解向他們募款的慈善機構的現況,一方面則認為握有充分資訊的捐獻者所提出的各項問題及評斷,有助於促進慈善團體表現與水準。

  NCIB以「慈善機構評鑑標準」針對全國慈善機構(所有適用於美國稅法501(c)3認定的機構)進行評估(註1),評鑑結果並透過定期刊物及網站(http://www.give.org)予以公布,該機構的評鑑結果深獲政府單位、企業界及非營利機構的重視及引用,具有權威性地位。目前NCIB所使用的評鑑標準,為一九八0年代晚期修訂完成,該標準是由一個優秀的全國審查會(CBBB/Council of Better Business Bureaus, INC.),花費兩年時間,針對數百項意見進行檢測,所提出的研究成果。

  「慈善機構評鑑標準」對所有的慈善機構都有普遍性的助益,而有彈性的運用某些標準,尤其是對於成立短於三年,或年度預算少於十萬元美金的組織而言,則更為適切。該標準針對

 (1)管理Governance
 (2)政策Policy
 (3)主要計畫Program Fundamentals三個部分進行評鑑,評鑑指標如下:
   一、理(董)事會Board Governance:
    1. 理(董)事會成員是否為獨立志願者。
    2. 理(董)事會成員是否少於5名。
    3. 理(董)事會是否具有特定專長。
    4. 理(董)事會成員是否不支薪。
    5. 理(董)事會支薪成員不應超過1名,且不宜擔任財務工作。
    6. 理(董)事會是否固定一年集會2次。
    7. 理(董)事會之政策應避免涉入個人(理事及員工)利益。
    8. 理(董)事及員工不應捲入實際的利益衝突。
    9. 政策應多元多樣化。
   二、宗旨Purpose:理(董)事會所認可的宗旨,應正式且獨立陳述。
   三、計畫Programs:機構的活動應符合其宗旨。
   四、資訊Information:推廣、募款及公共資訊,應正確陳述機構定位、目標、計畫及財務需求
   五、 財務援助及相關活動Financial Support and Related Activities:
    1. 募款策略應鼓勵自願捐獻,不應施予壓力。
    2. 機構對所有實際收入及有獲利行為的相關活動,需提出詳細說明,並備妥相關資料,以備
     公開查核。
    3. 機構授權給營利事業單位或列名參與商業性活動(以共同合辦或協辦之名義的商業活動)
     ,需提供詳細說明。
   六、基金運用Use of Funds:機構的基金運用,反應出對現在及未來計畫延續性的需求及資源
     的考量。
    1. 機構花費在業務經費(如專案活動)的支出應高於年支出的60%。
    2. 確認募款支出與募款收入之比例合理(收入支出的合理比例,通常不高於30%)。
    3. 下一會計年度應有充裕的淨資產可運用,該淨資產值應以高於當年度支出或次年度預算的
     2倍為目標。
    4. 流動資金淨值無持續性赤字。
   七、年報Annual Report:
    1. 年報應包含清楚分類的活動成果說明,及年度已稽核之財務說明。
    2. 理(董)事成員名單。
    3. 經稽核的財務報表,或清楚的財務說明,包括:
     a.詳列主要業務項目之收入。
     b.各項業務支出。
     c.結算資產淨值。
   八、會計責任Accountability:
    1. 財務報表應採行一般通用之會計原則(GAAP)、公眾會計師認證、董事會通過。
    2. 財務報表應完全呈現經濟來源及債務,包括與相關政黨、分支機構的互動,影響財務之重
     要事件,及收支的重要分類。
    3. 支出的功能分配說明。
    4. 國家級機構與其分支單位之財務狀況,應比照前述模式,統一或合併說明。
   九、預算Budget:機構應備有經理(董)事會核定,且符合經稽核財務報表之分類的詳細年度
     預算。

  上述評鑑項目,針對各項名詞及指標,於評量表上均有更清楚的界定與規範,使慈善機構在填寫問卷及檢附相關資料時,有所依循。而NCIB依據查證後的相關資料,進行評估,並針對單一機構的各項評鑑結果,提出個別完整的評鑑報告。

  被評鑑機構未來在營運及募款上,便可以提出兩份有力的參考資料,一份為其專業績效及業務品質說明,一份則是由NCIB提出的營運體檢報告,作為董事會(決策階層)及捐款者的參考依據。當然,對於捐款單位的查詢,NCIB僅提供分析結果報告,並不提供是否適合捐款的建議,因此,NCIB的「中立性」及「專業性」,加以經費來源為非評鑑機構的「迴避原則」,讓該單位的評鑑結果得到普遍性的認同。

  NCIB特別強調有彈性的運用某些標準,對於「成立短於三年,或年度預算少於十萬元美金」的組織而言,更為適切。原因很簡單,營運的原則無論在任何規模的組織型態,都不會改變,追求制度化、預算化及清楚的決策模式,才是機構經營可長可久的真理。

  在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與藝術創意的保護主義相互制衡之下,我們期許國內能有具公信力的中立機構,援引國外經驗,研發適用於國內環境的營運成效評鑑指標,從事以營運現況為主的非營利組織評鑑工作,除可讓有意贊助公益活動者得到更多可供參考的資訊,也可間接促使非營利組織進行有系統的行政及財務管理工作,具備「資訊公開」的特色,為國內非營利組織發展打下基礎。
註1 NCIB的評鑑對象,以業務基金會(operating foundation)及社區基金會(community foundation)等從事對外募款之慈善機構為主,評鑑工作約2~4年更新一次,評鑑項目包括質化與量化分析。

 




 
本網站榮獲1999網際金像獎之最佳社會服務網站
TSUEI MA MA Foundation for Housing and Community Service  Copyright (C)2003 TMM Housing Search Service All rights reserved
--- Designed by David Ch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