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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法律】:存證信函範例(房客篇)


範例【一】:修繕義務之通知

按本人前於民國□年□月□日向 台端承租門牌號碼□市□路□段□巷□號□樓房屋,詎於本人遷入後未達月餘,即發覺浴室內之馬桶不通,且廚房天花板嚴重漏水,除整日滴水外,並因而導致油漆不斷剝落,影響廚房衛生甚劇。本人於□年□月□日曾以電話與 台端聯絡,惟不見 台端採取修復措施,特再以本函催請 台端於三日內履行民法第四百二十九條之修繕義務,逾期則本人將自行僱請水電工修復。至於修復費用,本人將逕自本月份租金中扣除,特此通知,希待見覆。

範例【二】:返還押租金之通知函

按 台端與本人於中華民國□年□月□日所簽訂之不動產租賃契約,租賃位於□市□路□號之房屋,業已於□年□月□日屆滿,並經本人遷還房屋與 台端。查本人於簽訂租賃契約時,已交付 台端押租金新台幣□元,依約 台端應於租期屆滿時返還押租金於本人。惟屢經本人催告 台端返還前述押租金, 台端均置之不理,特此函告 台端於函到七日內,返還前述押租金與本人,以免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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