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5-10/聯合報/B3版/理財]租稅小幫手
向二房東租屋 也可抵稅 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 每戶最多12萬 房東節稅亦有撇步(記者 林韋任/報導)
小陳向房東張太太租屋時,口頭約定不得申報租金扣抵所得稅,但小陳在承租後因為想減輕租金負擔,就當起二房東,將一間房間分租給王小姐。報稅季節到了,王小姐想要報繳租金扣抵所得稅,小陳卻以「屋主不是我」告知王小姐租金不得報稅,這種向二房東租房子的情況,可以申報租金支出扣抵所得稅嗎?...詳全文
[2005-5-7/中國時報/B2/財經要聞]房租排行榜又傳捷報 捷運成了租金票房保證
北市東區四個捷運站再度蟬聯年度各類住宅租金最高地段(記者何旭如/台北報導)
在台北租個窩居住不便宜,根據崔媽媽基金會最新統計,去年北市東區周邊的四個捷運站再度蟬聯整年度各類住宅租金最高地段,燙金地位不變,例如十至十二坪獨立套房租金榜首落在捷運忠孝敦化站方圓一千五百公尺,一個月平均要近一萬四千元。...詳全文
[2005-4-26/中時晚報/08/財富人生]租屋糾紛多 房客最怕口頭契約
押金沒了 他退學引糾紛 打官司也未必能拿回還是簽約較保險(記者吳瑞達/台北報導)
學生租屋,常因想法單純、嫌太麻煩,未與房東仔細簽立租屋契約,導致臨事吃虧,崔媽媽基金會最近接獲學生申訴,因未與房東簽定契約,僅口頭言明租期一學年,而學生因故遭退學,可能面臨押金被沒收的窘境;同樣,也由於合約未仔細載明,房屋漏水,物品慘遭波及,面臨無法請求賠償情況。...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