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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滲水導致物品損壞,該如何向房東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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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 李明洲律師 協助回覆
問題陳述:
租的房屋最近不知是什麼原因,地板一片潮濕,導致我的書籍及書櫃損壞,房東說要請水電工人查明原因,看看是不是房屋問題還是人為因素,若是水電工人檢查後有二項可能:
- 假設是房屋地板自然滲水,我可否循求調解委員會或是法律途徑來要求房東賠償我的損失?
- 假設是因為潮濕的關係,我可否循求調解委員會或是法律途徑來要求房東賠償我的損失?
崔媽媽回應:
- 應先釐清事故原因及責任之歸屬(請人查看問題出在哪裡):
- 如果潮濕是因為連日大雨…等天然災害導致,那麼不可抗力的因素,應不能歸責於房東,房東是無須賠償的。
- 如果是因為房屋本身應修繕之問題導致潮濕,那麼,您可以先請房東修繕。如果房東有善意回應,而您也覺得這個地方住的不錯,在提出賠償要求的部分,您必須考慮一下,因為潮濕不是房東故意造成,而且雙方各有損失(您有私人物品的損失,房東因為房屋潮濕而必須維修),一旦您提出賠償的要求,可能會破壞良好的租賃關係,得失之間您可以衡量一下,因為要找一個好房東也不容易喔!
- 若應修繕而房東不願意修繕者,您可以存證信函通知房東:
- 請房東在一定期限內修繕;否則期限屆至房東未加修繕者,您得自行僱工修繕,並從次月租金中扣除修繕費用。
- 若是發現修繕金額過高,在房東無意出面修繕、您亦不願繼續居住使用的情況下,您可以在存證信函中表示屆期未予修繕即終止租約。
- 至於損害賠償部份,如非天然災害造成,且可歸責於房東之過失者(此過失之舉證責任在於房客,例如:有關應修繕之原因早就向房東反映,但房東置之不理…等),您可以計算折舊後之損失金額,在依法終止租約時一併要求房東賠償。
- 至於解約及索賠的處理程序方面,如果房東無意解決問題,您可以存證信函通知房東終止租約,請房東退還押金及給付賠償的金額,若是房東依然故我,那麼,雙方即須循法律程序,例如:透過當地調解委員會協商,如果調解不成,再採取訴訟的方式了。
- 從您的敘述中得知事件的發展幾乎都是假設的情形,您可以先與房東談一談,找水電師父看看問題出在哪裡,要怎樣處理才好?或許情況的發展不像您所想像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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