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

看屋前要先付押金? 租屋網路詐騙讓你血本無歸

近日在數字租屋網站上,發生數起詐騙事件,號稱房東的詐騙者,在數字網站上刊登物件出租,但當房客連繫要看屋時,房東便會以房屋搶手為由,要求房客先匯一個月的押金作為預約看屋的費用,待收到費用後,房東便會封鎖房客的LINE並拒接電話,從此人間蒸發。

 

由於在數字網站上註冊會員刊登物件可免留任何個資,深受房東喜愛,擁有的物件數為全台最多,要找屋的房客自然也以數字網站為首要選擇;但也因此成為網路詐騙集團的溫床,不用提供身分證件房屋證明文件,僅需一個假的FB帳號,或是隨時可拋棄的預付卡門號,便能快速完成註冊刊登。

 

而這樣的情況在過去幾年間,不僅出現在數字網站上,網路社群也出現許多租屋社團,在這些社團中刊登文件,僅需擁有社群帳號,PO出刊登文案及照片,便能完成刊登,房東甚至無須提供聯絡電話,一切聯繫皆透過社群私訊;這類的租屋社團,甚至不受到《租賃條例》第13條受託刊登租賃住宅廣告之媒體經營者要與出租人負連帶賠償責任的規範限制。

 

看屋前要先付錢才能看屋嗎


近年來,許多房東或仲介業者,會以"怕房客臨時爽約"、"房屋很搶手,需要另外幫你保留"為由,在看屋前向房客索取所謂的「看屋預約金」,要求房客必須支付一定金額,才會看放看屋;許多房客擔心錯失租下好房屋的機會。

 

但無論是《民法》或是《租賃條例》,當中都沒有任何一條規範要求,房客必須繳納費用才能看屋,也沒有任何一個名詞叫做「看屋預約金」;因此若遇到被要求先繳費才提供看屋,請勇敢拒絕對方並放棄這個物件。

 

 

房客需支付的租屋三金


而在近日數字租屋網站上發生的租屋網路詐騙事件,詐騙犯將該筆「看屋預約金」稱為押金,由於押金是大家日常經常會聽到的名詞,不僅能令房客放下戒心,對於初次租屋的人來說,他未必知道押金的性質與正確的支付時間,自然更易上當受騙。

從找屋、看屋、簽約至入住的階段,房客需要支付的費用僅有「定金」、「押金」、「租金」這三金,以及居住過程中所衍生的各項公共事業費(水、電、網路、第四台......)、管理費等,以下我們也整理了有關三金的完整資訊:

 

 

租屋網站經營者應該肩負的責任


此次租屋網路詐騙事件已非第一例,在事件發生後,網站業者以平台僅提供刊登物件,不介入雙方交易過程為由卸責;然而崔媽媽認為,即便房東房客後續的交易行為,網站業者確實難以管控,但至少在會員註冊以及刊登物件這兩件事情上,租屋網站經營者仍有可以為房客把關的部分:

1.實名制註冊:

大部分的租屋網站及網路社群租屋社團,為增加物件數量,讓刊登物件出租者僅ˋ需快速以FB或MAIL連結登入,無留存刊登者的確實個資,一旦發生房客被詐騙時,絲毫沒有任何管道可查到刊登者的資料。

 

 

2.需驗證房東的證件及權狀:

雖然租屋網站經營者不具有公權力,提出這樣的要求,房東也可拒絕,但仍可透過驗證標記,讓房客在查詢物件時可得知,此筆物件,房東是否已提供相關證件驗證,以降低房客被詐騙的機率,也可為誠實出租的房東增加信用力,以達劣幣逐良幣的效果。

 

 

政府應提供的政策配套


1.修法落實租屋刊登實名制租賃條例第13條僅規範,租屋網站平台業者須連帶負廣告不實責任,核實刊登物件的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用途;但僅驗證這四項資訊無法預防租屋網路詐騙,且網路社群租屋社團並未被認定為租屋網站平台業者,可免受此條法規約束。故崔媽媽建議政府應盡速處理:

2.全面納管租屋網站以及網路社群租屋平台

 

本網站使用 cookie 及相關技術分析來改善使用者體驗隱私條款 關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