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居住扶助

1989年成立之初,崔媽媽透過提供租屋資訊的方式,讓房客得以快速找到安居之處。服務過程中,我們發現許多弱勢朋友(如:獨居長者、身心障礙者等),即便拿到租屋資訊也還是租不到房子。

1999年,我們引進社會工作處遇方法,透過專業評估、協助,以租屋資訊提供、陪同看屋、陪同簽約等方式,開始從事弱勢居住扶助工作,並對外招募友善屋源,增加弱勢者的媒合機會。

2003年,有感於搬遷過程產生的各項費用,對弱勢家戶是筆不輕的負擔,因此進一步結合本會推薦的優良搬家業者,推出低收入戶搬家八折及搬運費用補助兩項服務,協助案家盡速穩定居住。

弱勢租屋服務

服務對象

  1. 符合住宅法第4條第一項或特殊情形、身分者
  2. 具有穩定付租能力
  3. 具有租屋媒合或法律相關需求者

服務內容

依據服務對象評估結果,提供弱勢者相關服務:

  1. 租屋資訊提供
  2. 陪同(看屋、簽約)服務
  3. 租屋糾紛諮詢、陪同(會談、開庭)處理
  4. 租金補貼、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等相關居住政策諮詢

申請方式

  1. 受理個人申請及機構轉介。
  2. 機構轉介表完成後請以傳真或Mail至本會

租屋服務申請表下載


服務洽詢

(02)2365-8140分機#212、213

助他一哩路:邊緣戶的租金補助

服務對象

  1. 符合住宅法第4條規定之獨居、單親家庭,且具弱勢資格者。

  2.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或合法居留權者。

  3. 在轉換居所、資源連結或就業媒合期間之服務對象。

     


所得限制

每戶每人平均月收入(含正式及非正式資源收入)不足現居地縣市最低生活費。


服務內容

  1. 依申請人收支狀況評估,補助金額上限每月5000元,最多補助10個月

  2. 審核通過後將定期訪視,提供穩定居住之支持服務。


申請方式

  1. 台北市新北市社會福利單位申請,不受理個人送件

  2. 本會將請送案機構及案主協助配合家訪,以確認案主的居住需求及經濟狀況。

  3. 檢附之租賃契約內容需具載簽約雙方的基本資料、租約期限、押金及租金,未附契約書者,補助不予發放。

  4. 申請均需審核,實際補助金額視審查後確定之。

  5. 審核通過後,租金補助將於每月10日20日發放,如遇假日,則在前一工作日撥款。

  6. 機構轉介表完成後請以Mail至本會信箱tmmsocietygrow@gmail.com

     

 

租金補助規則

租金補助申請轉介表

租金補助撥款同意書

申請流程


服務洽詢

(02)2365-8140分機#213、212、151

搬家費用補助

服務對象

  1. 符合住宅法第4條第一項或特殊情形、身分者
  2. 身分雖不符合,但經送件機構評估確有需求者

服務內容

  1. 補助金額上限8000元
  2. 申請均須審核,實際補助金額視審查後確定之
  3. 實際搬運費用未達補助上限者,則依實際金額實報實銷

申請方式

  1. 僅受理機構轉介申請,全台皆可申請
  2. 須為家戶搬遷,單項物品搬遷不予受理
  3. 須使用本會推薦之優良搬家業者
  4. 僅受理搬運前申請,審核作業時間約一個月,建議提早申請
  5. 結果將以電話通知或公文回覆送件機構
  6. 每人每年可申請一次(以搬運日期為準),審核結果未過者不在此限
  7. 審核通過,未即時搬遷者,資格保留三個月(自通知日起算),若三個月後仍未如期搬遷,將取消資格,欲再使用補助,則需重新送件
  8. 審核未通過,需自行負擔搬遷費用
  9. 審核結果若來不及於搬運日前通知,申請者需先支付全額搬運費用
  10. 可與搬運費用八折優惠同時使用
  11. 搬運費用價格請逕與本會推薦業者聯繫
  12. 轉介表完成後請Mail至本會並請來電確認

搬家費用補助申請表

搬家公司推薦名單這邊看

搬運費用八折優惠

服務對象

  1. 限低收入戶家庭

服務內容

  1. 補該趟次費用直接以八折計算

申請方式

  1. 須提供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於搬運結束後交由業者攜回;不受理事後表明或補證者
  2. 限低收入戶證明持有人或證明中列計人口,借用他人低收入戶證明者,恕不受理
  3. 須使用本會推薦之優良搬家公司
  4. 搬運費用八折與「填問卷,享折扣」僅能擇一申請
  5. 可與搬運費用補助同時使用
  6. 搬運費用價格請逕與本會推薦業者聯繫

搬家公司推薦名單這邊看


服務洽詢

(02)2365-8140分機#2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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