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電費新制已於113.07.15上路,
此次修法針對「租屋電費收費」有重大規定改變,無論您是房東還是房客,都應深入了解以防觸法!
電費新制113/07/15上路後,凡是113/7/15後簽訂的租約,
且房客不是憑台電帳單自行繳費,而是將電費繳給房東的話,記得租約對於電費的收取約定,必須遵守新法規。
變革1-修改「電價計算方式」規定
變革2-新增「屋外公共用電」規定
變革3-新增「用電資訊揭露」規定
確實變公平了,但感覺實際執行好像哪裡怪怪的…?
新規定「不得超過電費單的電費總額」,也就是需要依照「實際使用收費」。
然而如果在腦中沙盤推演一次租屋過程就會發現,傳統電費的結算,須等待兩個月一次的「人工抄表」。
也就是說,一定要等到台電帳單來後,才能知道前兩個月的電費並收費。
若中途有終止租約時,結算更會因此變得十分複雜。
其實上述問題,可以靠「智慧電表」解決。
「智慧電表」能回傳用電資訊,透過台電APP即時查詢前一日用電資訊,就有效解決租期電費拆算問題。
只是,目前安裝進度極度落後,預計2035年達成的100%布建,迄今僅完成18%。
可謂「智慧」極度不足。
💥類「智慧」電表也在其中
而這少少的18%中,也不是全部都裝設了通訊設備,
也就是說無法回傳資訊,跟傳統電表一樣要人工抄表。
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