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租屋糾紛,其實不是房子出了問題,
而是一開始就沒搞清楚「誰是誰」。
你以為對方是房東,
出了狀況才發現他只是代租;
你以為有人會負責修繕與管理,
結果問題一來,卻被一句句:
「這要問房東」、「這不在我這邊處理」來回推託。
簽錯人、找錯人、責任說不清,
最後時間、金錢與權益,全都由房客承擔。
這也是為什麼,崔媽媽一直提醒——
租屋和談戀愛一樣,「認人不清」是最大的禁忌。
所以,在看屋、簽約、交付租金之前,
請一定要先確認:
對方在這段租屋關係中,到底扮演什麼角色?
很多人習慣把租屋時遇到的業者都稱為「仲介」,
但在法規適用與證照上,
分為「包租」、「代管」、「代租」。。
弄清楚這三者的差別,
是保護自己、避免租屋踩雷的第一步。
租屋仲介的差異
經營租屋仲介相關業務的,其實能分成兩大類:
🔸不動產經紀業:
在租屋時,他們能從事的業務為【代租】,也就是為幫忙房東為房屋打廣告,把房子租出去。
-不動產經紀人:應持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不動產營業員:應持有「不動產營業員證書」
🔸租賃住宅服務業:
在租屋時,他們能從事的業務有二
1.【包租】直接向房東承租下房屋並轉租。
2.【代管】房東委託其協助管理租賃住宅相關的業務
無論包租或代管,都應持有「租賃住宅管理人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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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在租屋時會遇見的【代租】 【包租】 【代管】 ,
我們依照服務內容更仔細的說明他們的差異:
代租:幫房東找租客的「牽線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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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租】屬於不動產經紀業,工作重點在 「房屋出租前」:
-
幫房東拍照、刊登廣告、接電話回覆問題。
-
安排帶看、介紹房子,協助房東找到合適租客。
因此,如果與您接洽的業者是一位「代租」業者,
🔸您租約上的簽約對象是:
「房東」本人,因為代租只負責租之前的項目。
🔸入住後遇到問題需要洽詢的對象:
「房東」,代租不負責後續管理
代管:替房東管理租賃事務的「超級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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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屬於租賃住宅服務業,出場時間在 「房屋出租後」 :
-
點交屋況與設備、代收租金與押金管理。
-
日常維修保養、協調房客在租屋期間與房東的溝通
因此,如果與您接洽的業者是一位「代管」業者,
🔸您租約上的簽約對象是:
「房東」本人,代管只負責管理,不能做為出租人。
🔸入住後遇到問題需要洽詢的對象:
「代管」業者, 入住後若有問題(漏水、設備故障), 先聯繫代管業者,請他們協助處理、向房東轉達。
*「代管」可以說是房客與房東的「代理人」,協助減輕房東的管理負擔。
包租:二房東,其實就是房客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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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屬於租賃住宅服務業,但與代管不同的是:
- 包租業者已先向房東承租房屋,取得「轉租權」。之後由包租業者作為「二房東」,刊登廣告找租客、簽約、管理、退租點交。
因此,如果與您接洽的業者是一位「包租」業者,
🔸您租約上的簽約對象是:
「包租」業者,業者就是你的房東。
🔸入住後遇到問題需要洽詢的對象:
「包租」,此業者就是你的房東。
*「包租」事實上有兩層租約關係,
第一層是房東將房屋租給包租業者,並同意其轉租;
第二層則是業者將房屋租給真正的租客,
因此,租客在整個過程中不會遇到原房東,而包租業者也不應以原房東作為理由推託管理事宜,因為在與房客的關係中,他們就是房東。
最後,我們以一張表總結三種「仲介業者」的服務階段
服務內容以及需要查驗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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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租:
出租前:✅ 帶看與招租工作
簽約:❌ 租約的出租人仍是房東
出租後:❌ 不負責後續管理
查驗文件: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或營業員證書
代管:
出租前:❌ 不負責帶看招租
簽約:❌ 租約出租人是房東
出租後:✅ 負責出租後的管理工作
查驗文件:租賃住宅管理人證書 +委託授權書(房東委託房子由代管業者管理的文件)
包租:
出租前:✅ 幫忙招租帶看
簽約:✅ 租約上出租人就是包租業者
出租後:✅ 負責出租後管理
查驗文件:租賃住宅管理人證書 +轉租同意書(房東同意包租業者轉租的文件,記得確認承租期間是否在原房東授權其包租轉租的期間內!)
補充說明
在租屋實務中,代租與代管經常由同一間業者同時提供,
也就是俗稱的「代租+代管一條龍服務」。
例如:
業者先協助招租、帶看(代租),
房屋成功出租後,
再接續負責點交、收租、修繕與日常管理(代管)。
但即使如此,兩者在法律上的角色仍然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
代租階段:協助媒合租客
-
代管階段:受房東委託進行管理
但關鍵不是業者做了哪些事,
而是「租約上,誰被寫成出租人」。
即便同時代租又代管,
租約上的出租人仍應是房東本人。
用簡單的問題就能確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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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在租屋時,
別急著簽約、付錢、交押金,
一定要先確認對方的角色與法律身分。
問清楚、看清楚,
才能避免「認人不清」,
成為你租屋路上的最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