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

可移動社宅,移動的其實是你簽的租約!

你承租的是可移動社宅aka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包租」方案的房子嗎?
在簽約時,請小心落入「黑白租約」的陷阱
 

近期,崔媽媽法務組接到了房客A女士的租屋糾紛求助。

💬A的證言:
我承租了一間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業者的「包租」物件,
在進行租約公證的那一天,業者跟我簽完「社會住宅轉租契約書」的當下,又讓我與屋主另外簽下一份封面名為「特別磋商條款」的文件,
這兩份文件租賃標的(地址)、租期、租金都一模一樣,但條文內容規定迥異、簽約的對象也不同。
 

 

黑白租約的產生

然而,正常的包租關係,倘若已經由業者向屋主包租租屋物件,房客只會與業者簽訂租約,與屋主不應簽署額外的任何約定
 

 

黑白租約的辨認

由於A簽下的兩份文件都具備「租約的構成要件」租賃標的(地址)租期租金雙方簽名
因此無論文件封面名稱叫什麼,都一樣是租賃契約
 

 

黑白租約的陷阱

簡單來說, A小姐等於簽了「黑白租約」,也就是兩份租賃契約:
🔸一份租約是與包租業者簽訂的「社會住宅轉租契約書」
🔸一份租約是與屋主簽訂的「特別磋商條款」
 
 
這樣的情況下,一旦發生爭議,業者或屋主就有可能採取對出租方有利的解讀:
🚨範例1-提前終止租約
🔸跟業者簽訂的租約中是提前終止租約」
🔸跟屋主簽訂的租約中是不得提前終止租約」

當承租人提出提前終止時,用跟屋主簽訂的租約拒絕其的請求。

 

 
🚨範例2-退租時的房屋返還
🔸跟業者簽訂的租約中是「退租採現況交屋
🔸跟屋主簽訂的租約中是「退租時需回復原狀
當退租時發現耗損,依跟屋主簽訂的租約,要求房客賠償至恢復原狀。
 

 

🚨範例3-修繕責任推諉
🔸跟業者簽訂的租約中寫著「非人為使用不當之自然損耗修繕責任,由出租人負擔...
🔸跟屋主簽訂的租約中寫著「甲方負自然耗損責任,但在不影響居住的情況下,可選擇不修繕。
於是當面對老舊冷氣異音問題時,依跟屋主簽訂的租約,以產品仍具功能拒絕了承租人的修繕請求。
 

 
但比爭議發生時,採用對出租人有利解讀更可怕的是,兩份租約的出租人皆可對房客行使請求:
🚨範例4-以租金給付為例
由於在法律上,兩份租約各自成立,因此包租業者及屋主都可向房客要求「給付租金」
正常的社會住宅包租方案,是由包租業者向屋主承租物件,再轉租給房客,因此租金是房客支付包租業者,包租業者付租金給房東,而且業者不能賺取租金價差。
 

 

公證無法解決「黑白租約」

💭A的疑惑
但是,我是承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方案中,由業者包租的房子,根據規定我跟業者簽得租賃契約有「公證」,而跟屋主簽的那份文件則沒有公證,
遇到問題時,難道不是以有公證過租賃契約為準嗎?
 
有公證的租約,並不會變的比較有效。有沒有公證的合約唯一的差異,是在於違反時,能否逕付強制執行。
🚩公證效力只及於該份公證文件, 有違反該份文件中的公證項目時,可以逕行強制執行。
🚩公證 ≠其他合約無用/失效,沒有公證的合約還是有效力。
 
 

 

小心「黑白租約」!

「在簽下兩份不同條文的租約之時,你已被玩弄於兩套遊戲規則之間。」
未免不慎落入黑白租約的陷阱,我們在進行租屋簽約時,務必注意:
🔸應只有單一簽約對象,且拒簽另外「有租約組成要件」的文件
🔸有特別約定的項目,請對方直接附註在原租約上,不要另外簽訂合約。

檢舉「可移動社宅」包租業者黑白租約情形,請另致電國土署或國家住都中心。

 
如果您不幸已經簽訂了黑白租約,並發生糾紛爭議,
請上崔媽媽諮詢網站預約登記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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