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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大火之後,租屋市場安全了嗎?

  近兩周內,新北中和、嘉義民雄分別發生三起租屋火災,造成兩名房客喪命與一名房客命危搶救中 ,並造成三名房客嗆傷。本次失火的租屋處均為分租套雅房或頂樓鐵皮加蓋,乃是公共消防安全的潛在破口。近年台灣的租屋市場屢屢發生重大火災事故,讓人不禁質疑:城中城大火後,政府對於租屋安全是否有確實的改善方針?

 

租金不斷飆漲,但租屋公共消防安全問題依舊堪憂。

 

  三起火災,兩起是違法隔間的套房,一起是違法加蓋的頂樓。據主計處最新統計,租金指數已連續上漲40個月,再創歷史新高,2024年增幅更高達2.45%。這類大量非法隔間,環境安全品質差的物件,在近年租金持續飆漲下,往往成為租屋弱勢族群以及社會新鮮人的居住選擇。

  房東在租金收益暴增的同時,並未對公共消防安全進行改善提升;而政府面對暴漲的租金無力控管,亦未能要求房東提升出租物件的公共消防安全,甚至一再「暗示」房東可將非法隔間出租:

1️⃣現有的租賃法規中,無論《民法》、《租賃條例》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均無禁止違建、違法隔間房屋出租,甚至「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亦針對此類物件提供租金補貼,以及房東稅賦優惠。

2️⃣建築相關法規雖有室內隔間的材質與防火規範,部分縣市亦針對隔間套雅房出租訂定管理規則,但仍流於紙上談兵,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均未能主動查緝,僅被動仰賴鄰里檢舉或災難發生。

 

無限循環的分租套雅房火災,政府應負起監管責任

  

  事實上,台灣租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租屋物件發生重大火災公安事件。2021年城中城大火之後,崔媽媽基金會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亦召開記者會,痛陳老舊集合住宅在管理與公共安全上的諸多缺失,但政府始終置若罔聞,讓悲劇屢屢循環發生。

  據崔媽媽最新整理資料,近十年來,明確知曉傷亡的事件已增加至20起,其中有11起甚至發生在城中城大火之後。當房東藉由違規隔間賺取高額租金,卻未提供應有的消防與建築安全配備,租客便成了租屋市場的受害者。

日期

地點

隔間狀況

死傷

2014.08.08

新北市淡水區分租大樓

原為3房2廳,隔間成8房3廳

1死

2014.12.28

台北市南港區興中路

3樓~5樓(頂加),隔間成25間房

1死

2015.01.27

苗栗南苗市場

屋齡40年鐵皮屋,始終沒有更換電線

2死

2017.08.10

台北市士林區

頂加,隔間成4房

2死

2017.10.22

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

2樓~5樓(頂加),隔間成51間房

9死2傷

2020.03.14

台北市萬華區華西街

3樓~5樓(頂加),約隔間成16~20間

6死

2020.06.10

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

3樓+4樓,隔間成6間

1死

2021.10.01

南投縣草屯鎮

待查

1死

2021.10.14

高雄城中城

7~11樓,隔間約120間房

46死41傷

2022.03.06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

7樓~8樓(頂加),隔間43間房

6死6傷

2022.09.09

桃園市中壢區

透天加蓋至5樓,隔間成9間出租

2死1傷

2024.07.30

彰化縣北斗鎮

雙拼透天建築物,隔間成32間房

3死2傷

2024.08.07

新北市蘆洲區

頂加,隔間成3間房

1死2傷

2024.08.20

台中市北區

待查

1死

2024.10.08

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

隔間成10間房

1死6傷

2024.10.19

台中市中區

隔間成3間房

1死

2024.11.08

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

待查

4死1傷

2025.02.11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

5間出租套房

1死3傷

2025.02.22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

隔間成7間房2間衛浴

1命危

2025.02.24

嘉義縣民雄鄉

頂樓加蓋

1死

  

政府應立即採取行動,強化租屋安全管理

  

  上述表列的租屋安全悲劇,僅有幾件傷亡最為慘重的事件,能獲得政府部門短暫的政策宣示,但更多時候只是呼籲房客看屋時要避開此類物件不要承租、用火用電要小心;而對於出租物件的安全與品質,主管機關皆未徹底落實把關。

  因此,我們仍要不厭其煩再次呼籲,懇請政府應積極重視租屋居住安全品質,並提出以下訴求建議:

1️⃣透過租補資料,清查危險隔間租屋:內政部透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資料於2024年公布「全國行政區租金統計」,至2024年12月底為止,安全風險較大的「分租套(雅)房」租屋契約共有128,021件。內政部應據此資訊加強清查此類物件,要求房東落實建築相關法規對於室內隔間的安全規範,積極查緝不符安全規範的出租物件。

2️⃣檢討「基本居住水準」規範,依法納入公共安全指標:現行規定的「基本居住水準」,已近17年未進行檢討,且僅規定「最小居住面積」與「有無衛浴設備」,與現有《住宅法》第40條第一項明文規定應納入「公共安全」指標完全不符,政府已然長期違法。應即刻修正「基本居住水準」,納入居住安全相關指標,並據此做為租屋規範管理依據。

3️⃣租屋透明納管,是安全管理的必要條件:租屋黑市沉痾已久,即便透過租金補貼掌握部分物件,但仍有許多逃稅地下化的租屋仍未曝光,已造成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漏洞。財政部應積極透過修正《所得稅法》、《稅捐稽徵法》、《土地稅法》等相關法律條文,降低房東轉向合法之成本,將租屋黑市進一步納入管理,才能掌握租屋市場的品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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