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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城中城大火審視 政府有決心及能力處理租屋蝸居問題嗎?

  高雄城中城大火悲劇,傷亡者多數為最底層的弱勢租客,一把惡火燒出了弱勢蝸居的長期困境。在我們上周五(10/15)發出的新聞稿:「從未撲滅的惡火:租屋黑市難保弱勢居住安全」中,提到此次大火並非偶發事件,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租屋物件發生重大火災公安事件。(完整新聞稿內容請見:https://www.tmm.org.tw/contents/news_ct?id=152)

  如同前面的每一次,這次政府也迅速開出政策改革的支票,行政院蘇院長承諾以租金補貼、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資源優先協助弱勢住戶安居。只是不知這張支票兌現的是流於形象塑造的短期安置,抑或能徹底解決弱勢蝸居宿疾的藥單。

 

無能全數解決」,部份解決」亦不樂觀

  然以目前台灣住宅部門資源條件、社福部門量能政治現實,即便要「部份解決」租屋蝸居問題都不樂觀,更遑論在租屋黑市未被透明化的狀況下,「全數解決」近幾是不可能的任務。

  • 住宅部門資源條件而言:

  目前台灣三項重要住宅政策,社會住宅、社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雖立意良善,惜有效屋源嚴重不足,根本無法接住最弱勢的那一群;囿於可負擔租金預算極有限,只能選擇民間租屋市場中,承租非法、環境安全品質差的蝸居物件。

  1. 社會住宅:根據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資料,全台已興建完成並招租入住的社宅,僅有18,372戶,雖今年住宅法修法保留給弱勢戶的比例從30%調整為40%,但相較於符合住宅法第四條13類弱勢的龐大數量,可謂遠遠不足。
  2. 社宅包租代管:台灣租屋市場規模過小,供給不足,加上黑市不透明,房東視不繳稅為理所當然,願意加入方案的房東屋源極其少數,多為租金不斐的物件,只有一般租屋族群,或是弱勢中的金字塔才有辦法承租;而多數業者為管理方便,多是挑肥撿瘦,也不願出租給最弱勢的獨老、身心障礙、多重弱勢家戶等。
  3. 租金補貼:除同樣面臨租屋黑市房東不願曝光的困境,更加上需承租非屬違建的物件,等同蝸居在違建窳陋處的弱勢根本無法申請。即便找到可申請租補的合法建物,現行制度未以房客經濟可負擔做為補貼基準,只能付2,000元租金的弱勢房客根本無力承租。
  • 社福部門量能而言:預算與人力多運用於社會安全網與長照政策,已無經費資源發放差額租金補貼,亦無多餘社工人力提供蝸居的弱勢家戶處遇與支持。
  • 政治現實而言:台灣高度被選舉文化所帶動的施政作為,鮮少著力於吃力不討好、且需長期耕耘的弱勢議題,選票不豐之底層蝸居租客的權益往往會在政治精算下被犧牲,或流於表面功夫。

 

如何在短期內「部份解決」租屋蝸居問題

  即使不樂觀,施政者仍需以極強烈的政治決心(Political Will)及傾政府洪荒之力,調集整合資源及行政配合,盡速於短期內「部份解決」租屋蝸居問題:

  • 掌握蝸居租客住在哪裡:目前全國僅臺北市及少數縣市完成全市蝸居族造冊工作,中央應盡速要求各縣市,從社政/戶政的低收/獨老/弱勢名冊訪調清查,建立全國租屋蝸居清冊及居住狀態的資料庫,並將蝸居房客分級分類,釐清協助的策略及優先順序。
  • 調集住宅部門資源,提供足夠的具安全性屋源:社會住宅優先給弱勢,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全數給弱勢(優先解決蝸居)的決心。
  • 同步調集社衛政部門:提供足夠的差額租金補助(可負擔租金)支持,社福支持系統的導入,並進行強力的住宅部門及社衛政部門的整合及協作。

  對策道理雖簡單,但知易行難,若不願基本苦工下手,租屋蝸居問題將是歷代執政者只祈不出事的政治爛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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