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10月15日行政院會提出「政府對高齡者的福利照顧措施」,從預防延緩失能、強化照顧服務、保障經濟安全及營造共生環境等面向,提出高齡福利政策。綜觀整份報告,政府的高齡照顧政策,僅以長者已有穩定住所為前提,著重於健康、照顧及生活支持,但對於沒有自有住宅、遭房東拒租、面臨租約終止或被迫搬遷的高齡租屋者,仍未提出具體的居住協助措施。
高齡照顧政策,不能忽略長者的租屋困境
根據崔媽媽問卷調查,台灣租屋市場僅有萬分之45比例的房東,願意無條件出租給65歲以上長者。房東擔心的突發疾病、意外死亡及後續租約處理等問題,反映的是現行制度缺乏承接風險支持的機制。
政府積極推動在地安老,卻不能忽略穩定居住是長者接受社區照顧服務的前提。當長者連房子都租不到,或隨時面臨搬遷,照顧服務再完善,也難以真正落實。
《老人福利法》早有規定,社福與住宅部門應共同承擔責任
《老人福利法》第33條早已明定,住宅主管機關應推動社會住宅,排除老人租屋障礙。然而,從此次政策報告,仍看不出老人福利主管機關與住宅部門如何共同落實這項法定責任。
崔媽媽於今年4月舉辦的「2026年超高齡社會論壇—打破高齡租屋歧視」中,已針對高齡居住困境提出具體政策建議,並請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多位委員協助提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亦於7月21日主持「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第38次委員會議」,提出應強化高齡居住支持及跨部會合作[1]。
卓院長既已公開宣示強化高齡居住支持的政策方向,相關提案也已納入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列管,就應有具體的政策回應與執行進度,而非僅止於口頭承諾。
然而,從此次衛福部公布的高齡福利照顧措施來看,仍未見卓院長強化高齡居住支持的政策宣示獲得後續推動,尤其對於高齡租屋者面臨的居住困境,依然缺乏相應的政策支持。
崔媽媽呼籲,衛福部應確實推動列管事項,明確提出跨部會分工及執行期程,讓高齡居住保障不再停留於紙上談兵。針對無房獨老、雙老長者的居住需求,崔媽媽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 將居住樣態納入獨居老人訪查
政府預計2027年完成70萬名獨居老人訪查,應將長者居住樣態、租屋負擔、居住安全及遭遇的租屋障礙納入調查,掌握高齡租屋者的實際處境,作為後續住宅政策規劃依據。
- 發展高齡居住支援機制
現行社宅包租代管政策仍偏重經濟的租金補助及硬體的房屋管理,軟體面的社會性支持嚴重缺乏,政策應進一步結合租屋媒合、信用保證、個案管理及突發狀況協助,並完善租戶死亡、解約或轉安置後的遺留物處理機制,讓房東遇到問題時有制度可以協助,而非獨自承擔風險。
- 提供高齡導向的公共住宅資源,建立居住安全網
對於因健康狀況、經濟條件或年齡歧視,難以進入一般租屋市場的長者,政府仍應提供一定比例的高齡導向公共住宅資源,結合無障礙設施、生活支持及社區照顧服務,讓長者有可負擔、可持續居住的選擇,而非只能依賴私人租屋市場。
- 跨部會落實高齡居住保障
高齡居住問題涉及住宅、社福及照顧體系,應由內政部與衛福部共同研擬具體政策目標、執行措施及推動期程,將高齡居住保障納入超高齡社會對策,澈底落實《老人福利法》第33條。
崔媽媽強調,沒有自有住宅的獨居長者及雙老家庭,往往同時面臨經濟弱勢、健康退化、缺乏家庭支持及租屋市場排斥等多重困境,是高齡人口中最為弱勢、也最需要社會安全網支持的一群人。政府推動高齡福利政策,不應只關注已有穩定住所的長者,更應優先照顧這群連基本居住都難以保障的高齡者。若連最弱勢的長者都無法獲得制度支持,社會安全網便存在重大缺口。政府應積極正視無房獨居長者及雙老家庭的居住需求,讓真正需要協助的長者,也能獲得安穩生活的基本保障。
[1] 主持政院社福推動委員會 卓揆:強化高齡居住支持及社會安全網 確保財劃法修法不影響民眾社福權益: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50dfeac7-8e01-4513-aefc-76df806afb30